中原工学院保卫处文件
保卫〔2023〕6号
中原工学院消防应急预案
为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我校各单位处置突发火灾的应急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消防条例》和《中原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建立我校应对初起火灾事故的指挥处置系统,力求应急预案实际有效、可操作性强,在学校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校属各部门(学院)消防责任人对本部门(学院)的消防安全负全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负责本部门(学院)消防应急预案的落实,不断提升火灾预防工作及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消防应急领导工作组,领导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保卫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校园安全校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人、宣传部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研究生处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图书馆负责人、基建处负责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各部门(学院)负责人。
(二)消防应急领导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指导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师生员工消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等工作。
2.发生火灾时指挥、协调保卫处和各工作组共同开展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配合到达火灾现场的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3.协助、配合应急和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领导工作组下设6个小组
1.指挥协调组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对火灾现场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研判分析,正确指挥、灵活调配校内消防救援力量和灭火器材投放与使用。确保灭火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2.灭火行动组
成员单位:保卫处
主要职责:组织建立学校安保消防队,做好消防队和各单位安全管理员的防火教育、培训和火灾模拟演习、演练等具体工作。发生火灾时,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消防设施,进行火灾现场灭火,抢救火灾被困人员。
3.疏散引导与警戒组
成员单位: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学院)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火场区域内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及时打开锁闭门窗、引导火场周围人员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迷失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至安全地带。同时,实施火灾现场的交通管制,接应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障道路畅通,疏散围观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4.安全防护与救护组
成员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各部门(学院)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调度、救援物资供应、供电控制及水源保障,在火灾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必要时拔打120,并护送至校外医院进行抢救。
5.舆情控制与信息报送组
成员单位:宣传部、党政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了解火灾扑救动态、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实施火灾事故舆情控制,防范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扩散,维持校内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做好对外宣传与媒体沟通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及处置工作情况。
6.火灾事故善后组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部门(学院)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和学生、教工的情绪安抚工作,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配合应急和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统计火灾损失,调查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善后处理工作,并完成学校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各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成员职务若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然递补。
四、校内初起火灾应急处置
(一)报警与处警
1.无论学校任何部门(学院)或部位发生火灾,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监控室报警。(报警电话:龙湖校区0371-62506110、0371-62506119;中原校区0371-67698110)。保卫处监控室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巡逻前往现场进行排查处置,并向保卫处当日值班干部报告。保卫处值班干部负责通知学校消防应急领导工作组的校领导和相关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进行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灭火、疏散、救援工作。若火灾现场火情较为严重,及时拨打“119”报警,疏散引导与警戒工作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2.接到火警通知后,保卫处应立即调集保安队员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火灾发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立即调集本部门(学院)工作人员,与到达火灾现场的保卫处安保队员一同开展消防灭火,力争扑灭初起火灾。在组织扑救时,应注意查明以下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灾威胁,同时迅速查清火灾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地点,制定抢救方案;
(3)发生火灾区域是否有易爆、易燃物、有毒物质以及其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危险程度;
(4)被火灾围困或威胁的贵重物质和设备的数量、放置地点、受火势威胁程度,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结构特点、耐火等级与相连建筑物的距离;可燃物受火势威胁程度;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房屋出入口位置;火场主要建筑物有无倒塌危险及需要破拆、转移的建筑物等;
(6)火灾扑灭后,要配合应急和消防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进行现场调查。
(二)应急疏散
1.正确引导疏导。发生火警时,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打开火灾部位的所有处出口,通知最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时疏散。在疏散人员时,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情况。同时,使用镇定的语言呼喊,减轻或消除被疏散人员的恐惧情绪,使疏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人员还要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火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大声呼叫,唤起被困人员的意识,还要注意听辨哪里有呼救声和喘息声,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
2.制止脱险者返回火场内。撤离火灾危险区的人员有可能会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或未逃离人员,造成人员疏散的混乱,妨碍疏散和灭火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必要时要增加警戒人员的力量。
(三)初期火灾扑救原则与步骤
1.扑救初期火灾的原则:先控制,后消灭;先救人,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
2.扑灭初期火灾的步骤
(1)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赶往起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迅速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势扩大蔓延;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灭火组人员要及时通知配电室停止对火灾事故场所的供电。如起火物为实验化学试剂和纸质档案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先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沙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则应先将火灾现场警戒隔离,并在安全地带做好灭火准备,等待消防救援大队火场指挥员的调令;
(4)待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四)安全防护与救护
1.疏散引导与警戒组、安全防护与救护组人员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清障、警戒,做好周围人员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带。
2.安全防护与救护组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应根据伤势情况及时救治,必要时安排车辆及拨打“120”,送往邻近医院救治。
五、善后处理与恢复
(一)火灾被扑灭后,保卫处和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协助应急和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领导工作组应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领导工作组根据应急和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
(四)领导工作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提出善后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补偿等事宜。
(五)领导工作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责成火灾部门提出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领导工作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六、附则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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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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