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负责武装部、保卫处工作,做好学校领导在武装及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参谋。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武装和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武装及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
三、负责对保卫处教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四、负责安全保卫队伍的建设。
五、负责安全保卫相关规章制度和学校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的完善。
六、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政保、消防、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
七、负责学校武装工作。
八、在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九、负责学院社区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