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保障校内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原工学院校园车辆及交通秩序管理办法》第一条之规定,现就禁止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及燃油助力车,下同)在校内行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校园内所有道路(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禁行时间:
1、自2018年4月12日起,所有校外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
2、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1日,每日10:30—12:00,14:00—15:30允许本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摩托车在校内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千米/小时,其它时段禁止在校内行驶。
3、自2018年5月2日起校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摩托车行驶。教职工及学生的尚未自行处置的摩托车须停放到指定地点,其它地点不得停放。
4、请教职工和学生积极配合,尽早处置本人的摩托车。2018年7月21日后,仍未自行处置的摩托车一律视为无主车辆,由保卫处统一处置。
三、上述禁行时间、区域不适用于执行任务的特种摩托车。
特此通告
中原工学院保卫处
2018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