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河南电子科技大学是学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对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当前学校正处在决战决胜筹建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的关键时期,为了提升校园风貌,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安宁的育人环境,提高师生文明素养,根据《河南省学校校园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教安全〔2023〕236 号)、《中原工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工保〔2022〕1号)等文件精神,自即日起保卫处将大力整治校内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进出校门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校园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千米/小时。
二、机动车在校园内应按照机动车停车指示标志标线停放,未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区域一律不得停放。对于一般违停车辆,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措施。对于阻塞道路、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违停车辆,保卫处将采取先拖离现场再锁车的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车辆损坏风险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三、无校内识别牌电动车禁止在校内行驶。保卫处将依规对未安装校内识别牌的电动车进行清理。对个别安装假牌,扰乱校园管理秩序的人员,保卫处将联合学生管理部门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电动车在校内行驶时应遵守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校园交通管理。严禁超速行驶、违规带人。
五、电动车在校园内应按照非机动车停车指示标志标线停放并摆放整齐,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区域一律不得停放。保卫处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对未停放在规定区域内的电动车一律拖离现场。
六、校内机动车和电动车已全部实行实名登记。保卫处将对各类交通违规行为人进行登记,并向所在部门通报。违规行为将与教职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挂钩,与所在部门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挂钩。
保卫处
2023年9月20日